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社科类社团的管理,近日,常州市社科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我市社科类社团管理的若干意见》。
《意见》要求,社科类团体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严格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社会公秩良俗,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严格履行学会研究会《章程》规定的宗旨、职责、义务,要求,确保正确办会方向。
《意见》强调,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出版物、讲座论坛、网站网络、学会经费以及学会队伍的管理,确保我市社科类学会、研究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意见》已经2014年2月24日召开的常州市社科联五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将于近日正式下发实施。
(常州市社科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