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社会学”专场综述
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与168计划网主办、苏州大学承办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第八届学术大会“教育与社会学专场论坛”,2014年12月6日在苏州大学召开。来自全省各大高校与研究机构的300多位专家学者和在校研究生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共收到论文700多篇,评出获奖论文30篇。会议以“教育变革、社会治理创新与新型城镇化”为主题,紧扣国家和地方发展现状与需要,就相关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推出了一批高水平的理论成果。
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我国城镇化是在人口众多、资源短缺、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和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推进的,这决定了我国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出发,遵循城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上海大学沈关宝教授认为,新型城镇化要贯彻以人为本和公平共享的原则,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南京大学朱力教授指出,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道路上,要重视解决社会矛盾。当前我国社会的诸多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存的刚性需求,具有不可回避性。虽然这些社会矛盾在性质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各种矛盾纠缠在一起并不断累积,可能会衍生出各种新的矛盾,后果具有严重性和不可预测性。社会转型时期是社会矛盾最为集中和尖锐的时期,同样也是理论探讨空间最大时期和实践经验最有创新空间的时期。新型城镇化要注重通过建构新的矛盾化解机制,以最小的代价顺利渡过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
教育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承担着历史重任
新型城镇化应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教育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承担着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就业结构转变,提升人口教育水平的历史重任。对此,苏州大学许庆豫教授指出,教育变革要体现主动作为的精神,积极研究区域城镇化的独特的内涵、特点与趋势,一方面,要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满足城镇人口、尤其是外来城镇人口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教育要依据自身规律,发挥自身特点,主动参与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模式的建构。
人的城镇化与物的城镇化相对应。物的城镇化是传统城镇化的主导模式,以城市超常规扩张、环境超负荷破坏、社会和情感交往破裂等为特征,是一种缺失了城镇主体“人”的城镇化。因此,社会转型和角色转换成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即新型城镇化是人的社会身份和市民化角色的有质量的转化过程。
农民工市民化是当前城镇化的核心任务和焦点问题。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是生活、工作在城市中的“农民”。淮阴师范学院顾书明教授指出,如何满足不同类型农民工的需要,有针对性地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与适应能力,是继续教育面临的重要课题。继续教育应当基于不同类型的农民工,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进行合理设计,帮助他们提高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能力。地方政府应当在培训制度设计上发挥作用,对农民工培训进行统一的规划和指导,逐步建立起政府、用工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担的培训机制。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院高宝立教授认为,人的城镇化是一个复杂的变化过程,具有丰富的内涵。在这一过程中,作为个体的人和作为整体的人不但要发生职业性质、职业空间、职业能力等方面的深刻变化,更需要在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方面发生重大调整,以适应或者主动创造这个人们赖以存在的社会需求。总体来说,人的城镇化在战略目标上强调城乡居民全面发展,在价值取向上强调城乡共同精神,核心任务是农民工市民化,工作抓手在于利益格局调整,转化机制上强调整合而非分治。人的城镇化要素主要包括具有内在关联的五个方面,即人在物质资源、生活方式、行为模式、工作能力和观念意识上的城镇化。
推动教育变革,创新社会治理,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2014年5月江苏省发布了《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了江苏未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空间布局、发展形态与发展路径,提出了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关键举措。根据这一规划,到2020年,江苏城镇化率力争达到72%。
168计划网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汪兴国指出,江苏将继续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江苏实际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道路。在这一进程中,江苏将积极推动教育变革和社会治理创新,开辟教育与社会治理的新局面,服务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对此,相关领域的理论工作者不仅要有清醒的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继续注重基础理论研究,打造出更多辐射面广和影响力大的学术精品;而且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大力加强相关领域的应用性研究,力争推出更多更好的优秀成果,为实现江苏新型城镇化目标贡献出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苏州大学孙卫华博士认为,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应当着力构建政府、社会和大学之间的良性互动。高等教育机构可以为人的城镇化进行深入的学理分析和广泛的实际调查,从而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思路与建议。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以采取项目招标以及委托研究等形式提出需求,引导高等教育机构的学术研究方向;另一方面,学者们主动捕捉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开展具有探索性的预测和研究,服务于新型城镇化需要。
附:“教育与社会学”专场主题发言专家观点:
幸福是目的性与自由实现的统一(檀传宝,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由于幸福的价值性质,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创造和感受幸福。所以,幸福是一种能力,是一种有关幸福实现的主体条件或能力。以教师为例,其幸福就是在自己的教育工作中自由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的一种教育主体生存状态。教师的幸福也称教育幸福。对自己生存状态的意义的体味构成教师的幸福感。教师的幸福实现与否取决于作为教育主体的教师在多大程度上成为一个真正大写和全面发展的人。
面对“你幸福吗?”这一对中国当代教育的追问,我们必须指出:不幸福的教育是不道德的。中国产业与社会转型约等于幸福的追寻,不幸福意味着师生双方现在与未来人生质量的低下。这一问题的症结起源于对幸福的误读。结合现实案例的调研分析表明,幸福是主体自由本质的实现,或者说,人的目的性自由实现的人生状态。幸福感则是对这一人生状态的主观感受。幸福是目的性与自由实现的统一,这一定义给人们的启示是要建立合乎道德的教育体制。
建立群体性事件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崔玉平,苏州大学教授)
近年来,每年因各种社会矛盾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多达数万起甚至十余万起。社会上的各种矛盾、冲突不断传导到高校中,引起共振,甚至是共鸣与互动。
为此,必须建立风险评估系统,建立群体性事件“信息收集”、“风险研判”、“警源与警兆信息发布”机制。这需要整个城市社会和高校配合联动,不仅需要政府提供相应的经费和人员保障,建立评估和预警硬件平台,而且需要建立群体性事件风险信息管理系统,收集处理大量的数据和舆情信息,建立长期有效的全国共享的数据系统,运用大数据思维、云计算能力及数据挖掘技术,对区域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空间、时间、频度、风险程度、警源与警兆特征等进行定量描述和建模分析,探索其风险演化机理,提高预警能力。
费孝通先生有关城市化的思想简述(沈关宝,上海大学教授)
针对我国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这一基本矛盾,国家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意味着我国城镇化道路的城乡共融性与一体性。这一主旨的提出,与费孝通先生的“小城镇大问题”思想是息息相关的。
费孝通先生倡导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工业化。从20世纪30年代对江村的调研,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多次深入江浙两省调研,费孝通先生多次表达这一主张。他还在乡村工业化基础上勾勒出中国的发展前景:农村城市化应当沿着乡村工业化的逻辑展开,原来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村,随着工业化的深入,在形式上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变化的结果是以往城乡对立与城乡区别消失,最终出现城乡一体化。费孝通的这一思想对于20世纪“苏南模式”的兴起,有着重要意义。
费孝通先生倡导优先发展小城镇的城市化道路,这种思想有着国情上的清醒认识,因为中国的大中城市发展不充分,难以吸纳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城市化分阶段推行,人口逐步进城成为中国的现实选择。当然,费孝通先生提倡小城镇优先还有着微观层面与中观层面的考虑。从微观层面看,农民生活需要的满足依赖小城镇,决定小城镇在城镇体系中的不可或缺性。从中观层面看,小城镇在城乡之间经济联系中有着重要意义,这也是小城镇优先发展的理由所在。费孝通优先发展小城镇的思想被后来的我国城镇化道路所证实。
治安性群体事件“结构箱”的成因及解构途径(朱力,南京大学教授)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以及社会转型,我国各地爆发了不少治安性群体事件。治安性群体事件往往事先没有任何征兆,具有突发性,虽然持续时间短,但是破坏性强。治安性事件往往由一个偶然发生的治安事件引起,但单个的治安事件是没有如此强大的破坏力,充其量只是个“引子”,治安性事件背后是一个结构性问题,即“结构箱”——某一地区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政治因素在耦合中形成的有利于群体事件发生的社会生态环境。
形成治安性群体事件“结构箱”的经济条件是连续的侵民、伤民事件,社会条件是混乱的社会治安,政治条件是堵塞的民意表达渠道。发生群体事件说明当地“结构箱”中潜伏着的大量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为社会性突发事件的大规模爆发埋下了隐患。“结构箱”提供了一个封闭地域环境,是现场群众情绪共振的社会心理基础。一方面怨气不断产生,另一方面怨气又无法排解,在箱子容量固定的情况下,箱子里压力越来越大。而导火索事件发生后所引起的一系列反应都是在“结构箱”中进行的。在民间舆论的热议过程中,围绕着对治安事件的归因与处理产生的不满情绪,与普遍蔓延在结构箱中的怨气实现了契合,从而将“结构箱”中的怨气聚集、强化、升级,使事件不断恶化。
解构“结构箱”的途径在于政治上减压——治理腐败,经济上减压——杜绝劳民伤财,治安上减压——保障人身安全,社会上减压——减少贫富两极分化等。
(宋言奇、孙卫华、郭才正)